真理的代言人vs真理的見證人
日執政黨秘書長批基督教 引發爭議 【11/11 19:33】
〔本報訊〕日本執政的民主黨秘書長小澤一郎(Ichiro Ozawa),11日在與全日本佛教會(Japan Buddhist Federation)領袖會面後,公開抨擊基督教「排他和自以為是」,恐引發日本內部的宗教爭議。根據《路透》報導,小澤一郎11日在結束全日本佛教會會議後,對記者表示:「基督教是一個排他和自以為是的宗教。以基督教為本的美國和歐洲社會,正處在一個死胡同裡。」至於伊斯蘭教?「略好些,但同樣也有排他性。」
儘管在日本基督徒佔極少數,但宗教組織勢力仍不容小覷,因此政治人物往往避免公開評論信仰,而小澤此舉是否會惹毛其他宗教的教徒?備受日本政壇關注。
看到這則文章,心有所感。雖說不知道這個小澤是受了什麼影響說了這樣的話;不過這樣的評論似乎還不少。身為一個基督徒,是否該有多一些反省?之前已經斷斷續續,零碎地寫了一些基督徒該對非基督徒抱持的態度: 例如 互補或戶斥 以及 蜘蛛之絲. (因為這個學期在上World Religions的課,才上到一半多,我希望之後可以整理一個比較完整的看法。) 但是我想有一個很基本的問題可以先提出來和大家討論。
到底基督徒的角色是真理的代言人,還是見證者?
我不否認,在不少狀況下,我們需要真理的代言人,類似先知的角色,來提醒我們神的心意為何。比如在主日講道,我們需要的講台是能夠講出真理,不是為了討好聽眾。
我也不否認真理是排他的,有些真相是只有一個!但是我想問的是,我們面對非信徒,到底應該是哪種角色? 我認為應該是後者居多。
是的我們應該說真話,講真理;但是基督教最大的真理是什麼?在約翰福音第一章,約翰將耶穌的道成肉身看作幾乎等同於真理(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保羅最常提到的真理指的也是這個福音。如果耶穌是真理,而基督教信的最大的真理是道成肉身,則這個「真理」就和「謙卑捨己」分開不了。我們需要問自己,這個最偉大的真理帶來的是人與人以及人與神的「和好」還是「衝突」?若我們基督徒最重要的任務就是作這個真理的「見證者」(就像施洗約翰不是那個光而是見證者: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約1:7),則我們得去思考怎麼樣才能作最好的見證? 若我們很清楚我們的角色,我們就不會只為了堅持某些真理而讓人覺得「排他和自以為是」。當我們自己沒有謙卑,我們如何能夠去見證那個最「謙卑的真理」呢?當我們不願意停止論斷別人,和別人和好,我們如何去見證那個最偉大的「和好」的真理。
傳福音是好事,但是當我們汲汲營營的去數算到底傳了幾個人頭的時候(教會又加了多少新人?),我們是否也可算算我們得罪了多少人(教會流失了多少人)?然後自己安慰自己說:神啊..赦免他們這些罪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或許我們得重新思考什麼是福音以及我們的角色。
提供一個非信徒的觀點和感想
我是無神論者
回想起來接觸到佛教和基督教(或天主教)的信徒並與之談論到宗教的想法時,最大的差別在於,佛教徒會說在佛家有某某觀念(例如輪迴轉世),但不會特別強調這個想法是對是錯。基督徒會告訴我某某觀念,而且說那是「真理」。我想硬要把自己認為的觀念當做是「真理」,會讓人不舒服。畢竟「真理」這兩個字代表的就是「對」的,非真理就是錯的。當一個沒有相同信仰或是價值觀的人在聽到與自己有出入的想法是「真理」,而自己的並不是,或多或少會不舒服吧
良心的建議是,在與非信徒的交談中,可不可以少用這麼絕對的字眼
Ken
29 Nov 09 at 6:11 pm
謝謝Ken的良心建議!基督徒當然是相信他們信的是真理(沒有人會自己說自己相信的是假的),而是不見得需要老是把「真理」當作自己的「註冊商標」,需要更敏感更有技巧地以免讓人覺得自己自大驕傲。
但是我也感覺,其實每個宗教都有「排他」的地方。回教不用說了,他認為基督教和猶太教都有扭曲。佛教看起來最不排他,好像什麼神都接受,但是他也會說「你看我們佛教不像其它宗教這麼沒有包容性」;他強調自己有包容性在某種程度也是排他。即使是無神論者,也一定有些「排他」的信仰。
不過就如Ken所提的,的確基督徒比較愛把真理掛在嘴上。我們的確要小心,因為就算你和別人爭辯,爭贏了並證明了你信的是真理,那又如何?別人就會因此相信嗎?基督徒需要看到自己也有那種「喜歡證明自己是對的驕傲」;而這種愛真理的方式不見得是愛神更不是愛人(愛別人也包括考慮到別人的感受)。我們需要更有智慧地和不同信仰的人溝通,而不是動不動就把「真理」的尚方寶劍拿出來砍別人。謝謝Ken的提醒!
Ricky
30 Nov 09 at 2:24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