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大使命 vs 救恩大拍賣
碰到一些教友常常出口閉口都是「傳福音」,有時候也會聽到教會牧師或是某些領導也不時會有一些感動:「神給我一個感動,到xx時候我們的教會或小組要成長到xxx人」。我都會情不自禁的緊張起來。我想他們為神擺上的心是絕對不需要懷疑的,也很值得我學習。只是我在想當我們在講「傳福音」「傳福音」的時候,我們是否有可能已經簡化它了,我們是否真的忠於這個大使命?
1.先從馬太福音的這節經文談起。常常有個感覺,教會很少強調作門徒是必須的,是每個基督徒的責任。其實作門徒的代價是極大的(捨己背起十字架跟從耶穌),但是我們基本上很少講。只有那些牧師、傳道人要委身給神,或是某些進階人士,他們才是門徒,才應該想清楚這個代價。是這樣嗎?我們只要因信稱義就好了嗎?其實原文裡頭很清楚,大使命是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而非只是「信耶穌」就好了。
Therefore go and make disciples of all nations,
baptizing them in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
and
teaching them to obey everything I have commanded you. Mat 28:19-20
英文的文法和希臘文有點類似 (希臘文的文法比英文更嚴謹);在中文裡完全看不出來這個差別。在原文裡 make disciple「作門徒」是主要動詞,而baptizing 受洗和teaching 教訓是分詞 。因此很清楚知道「作門徒」是最主要的使命。而為他們受洗、教導他們則是在修飾「作門徒」這個「動詞」,也就是說「受洗」和「教導」是「作門徒」的主要內容。
所以很清楚的是,作門徒是重點。如果只把「受洗」「信耶穌」「上教會」當作目標的話,而不是「作門徒」一輩子附上代價跟隨主的話,其實就把神的命令大打折扣了。
2. 保羅雖然自己是為外邦人的福音拋頭顱灑熱血,但是翻開他寫給教會的信,好像很少提到叫他們去傳福音。在他的書信中(尤其短的), 常常是他前半段感恩、闡述神藉著耶穌為我們完成的大事;接下來他就是勸勉。勸勉的內容主要是什麼呢?傳福音嗎?去幫人家受洗嗎?幫別人醫病嗎?不是!而是你們要活的和神的恩典相稱。你們除了「地位上」是神的兒子了,你們也要「實質上」活的像神的兒子。我不是說傳福音不重要,若不重要保羅不會這麼辛苦。然而對他來說,可能更重要的是脫去舊人穿上新人,不要再屬肉體,而要被聖靈帶領。對他來說,神的百姓不可能不聖潔。神用如此重價把我們贖回來,不可能只是得到一群「漂白」過的罪人。神要的是聖潔的百姓。不管你是作妻子、丈夫、兒女、父母、作主人、還是奴隸都要活的像是主的兒女;白話一點就是除了嘴裡說「主耶穌」,要把他真正當作生命的「主」(不是只有禮拜天早上…)!我真的很好奇,為什麼保羅幾乎很少提起要他們去傳福音?是寫在另外的書信,沒有被收錄?還是怎樣?
3. 我讀到早期教會歷史,可能找到一些答案。早期教會的成長驚人我想大家都知道(從12個門徒,到變成羅馬帝國國教)。並且他們是在極度地患難之中而成長,這我們也知道也敬佩。但歷史學家發現,似乎他們從來沒有任何大型的計畫性組織性的活動去傳福音(我想到安提阿,但這規模也只有差派幾個人)。那何以福音傳的這麼快?真奇怪耶!沒有佈道大會耶,沒有醫治權能特會,也沒有聖誕話劇耶!…最合理的推論就是 (其實也是事實): 當這些「門徒」真的附上代價跟隨主,因著相信耶穌超越對迫害、死亡的恐懼,不管什麼角色都把生命獻給神的時候,非基督徒會訝異:為何他們不害怕死亡?為何他們有如此的生命力?為何他們如此有「愛」,甚至能愛他們的仇敵 ? 我在想,或許生命的成熟是「傳福音」的最重要最基本策略(沒有這個策略,其它可能都沒用…)。
4. 當傳福音變成只是「受洗上教會」,而沒有期待生命被神改變的話,很有可能「福音大使命」,就變成廉價的「救恩大拍賣」了 (請原諒我的誇勢法)。最後就如潘霍華提醒我們的 沒有「門徒」的基督教,就像是沒有基督的基督教
(註:這篇文章有些重點和Discipleship: a Neglected Priority in Contempory Church 是類似的;由於那是英文的我們慢慢把其中的內容轉成中文)
agreed…when we think about the amount of time churches invest in evangelizing and discipleship, 真的不成比例
Sarah
26 Nov 09 at 8:56 am
是的,让生命传生命,真的要比办许多的特会来得扎实。只可惜现在许多领导者都向往“韩式”大复兴。是不是,现在的牧者或门徒们对于自己生命的见证没有把握,因而要仰赖大型聚会的声势,音乐和气氛呢?
静慧
26 Nov 09 at 5:54 pm
不知呢!或許「生命成熟度」沒有數字可以衡量又更無法控制操之在己,「有多少人」很好衡量,又很快可以達到效果(比起生命成熟一輩子的事)!在這個什麼都用數字來決定價值的年代,要抗拒它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氣。
第二個可能跟福音派的神學傳統也有關(我們常常以為只有天主教有傳統,福音派的傳統也不少只是我們不察)。一些神學的教義並見得不利於「生命成長」。
例如 faith alone: 給我們藉口不用去做。其實我覺得faith和work的界線根本分不清楚。這樣的二分法是有問題的。真的faith怎麼可能沒有work。(而且很多新約學者已經發現其實其實因信稱義在保羅的思想中真的排不上中心地位..有空再談)
例如 預定論:神已經預定救我了..所以責任在神,我不作ok啦!
例如 得救/成聖的二分法:看不太出來新約有這樣的二分法,但是開了一個洞讓我們可以只得救不成聖!
Ricky
27 Nov 09 at 12:11 am